南工宣字〔2014〕2号
南昌工程学院2014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即将收官之年。我校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把握重点,有序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1、党委理论中心组要把法制学习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学法知法。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二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始终突出宪法的宣传教育。要以纪念宪法颁布60周年为契机,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宣讲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3、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结合师生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校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谐校园。
4、及时宣传普及重要法律法规。根据省教育厅普法办部署,采取为主自学,以及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
二、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5、以重要节日为契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 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6、在学生中开展以赛促学活动。利用班会、报刊、板报、广播及新媒体,重点普及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常识,积极组织、引导参加诸如“全国青少年互联网法律知识竞赛”、“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等国家、省市法制宣传教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征文或演讲比赛活动。
7、切实增强教师依法履职意识。把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教师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校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自觉抵制和摒弃学术不端行为,规范自身从教行为。
8、面向全校师生,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图片展。重点宣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及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及法治理念等,让广大师生了解、熟悉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法制体系。
三、落实法制教育宣传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9、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10、保障普法经费。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1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组织教师、大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参与法制进社区、法制进家庭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2014年 普法教育 工作要点
主送:校领导
抄送:党群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制作: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15日印发
校核:陈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