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实践锻炼经历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教师实践锻炼经历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事项

(一)实践锻炼经历认定

1、范围:已完成《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中规定的教师实践锻炼培养任务;有一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相关实践工作经历;有一年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修经历,且出站考核为合格以上;有一年及以上学校党务、行政、辅导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

2、需提供的材料:完成实践锻炼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1、范围:从取得现资格以来(截止到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前),参加学校举行(派出)的非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类培训或研修(不含专业实践锻炼、岗前培训和省人社厅要求的公需科目学习学时和专题培训学时)。

2、需提供的材料:选派的通知(文件)和结业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将实践锻炼经历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材料提交至教学所在单位。

2、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填报《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经历认定汇总表》、《南昌工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汇总表》及认定材料复印件(教学单位需盖章)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综合管理科。